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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战
飞驰,那些个驻守王
的禁卫们看见了
银龙鳞
上龙威赫赫的方宁,自然不敢有太多的阻拦——在驭龙国内,龙,才是最显
的
份标牌,比之某些中小贵族的家族徽章,龙才是更实在的
份标牌。
总之一句话,这个女人,不简单…
日
而作,日落而息,养
羊羔与
鸭,餐桌上时常有新鲜的炒
与烙饼,日
惬意且舒适。
毕竟平民的细胳膊可拧不过贵族的
大
,人家贵族不计较平民的“无礼冲撞”就算是不错了!
“嘿——小金萝丝——”
那年秋季,村落之中迎来了大丰收季,粮
作
就像被
了金坷垃似的猛涨,村民们收获甚多。
本来这
日
可以一直维持下去,但是在那一晚上过后,温
妮夫人便下定决心要搬离那片是非之地…
只可惜,温
妮夫人与金萝丝都别无选择!
酒这
东
但是,在多年以前,尚且年幼的金萝丝自忆事以来就已居住于此地。
但是因为靠近
廷附近的缘故,这样破旧的公寓的租金却一直居
不下。
在数年之前,温
妮夫人其实与金萝丝居住于某
村落内。
即便是金萝丝当初成为了正式骑士,所得来的薪
也大半用于支付公寓租金,可见这片区域的开销颇大。
得益于方宁的存在,路上堪称畅通无阻。
随着金萝丝逐渐靠近那居住了数年的温馨小屋,周围居民的也涌现
越来越多平日里熟悉的面孔。
在这个混
的时代,平民的
貌既是原罪。
但是金萝丝还是极富涵养的一一报以微笑。
毕竟前车之鉴实在是太多了,死在贵族的坐骑蹄下的平民不计其数。
孝顺之女金萝丝在此之前还不忘
着一些贵族猎奇的目光,将餐桌上一些
品为母亲打包。
“金萝丝
…”
随后,在内心鄙夷了一番安德鲁国王之后,方宁随着金萝丝乘上了
银龙鳞
,往居民区域赶去。
但是大多的熟人也知
金萝丝的
份已经今非昔比,在打招呼时也
觉到一
局促。
这村民嘛,一旦赶上丰收,那就少不了的多整几
啤酒。
这是一栋略显老旧的公寓,单从那布满苔藓植
的斑驳墙
,以及那开裂
无数密
的窗框便可以看
,这栋公寓上了年
,且久未修葺。
很快,金萝丝手中缰绳一勒,
银龙鳞
前蹄一扬,
中嘶鸣了一声,便停驻于此...驻于此。
并且,为了速速回家,金萝丝谢绝了乘坐贵族
车的提议。
否则以金萝丝的正式骑士的
份,也不会连凑个龙契圣殿的
殿费都极其艰难,基本上所有的工资都砸在房租上面了!
在金萝丝成为扈从骑士之前,一直都是温
妮夫人在支撑着家
的开销用度,所有经济重担压在这个女人
上,生活实属不易。
金萝丝麻利的翻
下
,骑士靴踏在老旧的地砖上,满
的铠甲都抖
金属罐
磕碰似的焖响。
若不是靠着变卖那个
为国王的混
父亲为与岳母一夜萍
相逢而赠予的珠宝首饰,这对母女俩连首月的租金都付不起!
而平民区域内的市民们自然是十分的守规矩,只要远远地瞧见那
象征着贵族的旗帜,就会自发的排在街
两边让行。
金萝丝
着礼仪铠甲,罩袍猎猎随风响,一手竖持着悬挂着紫罗兰家族旗帜的的长枪,一手拽着勒
的缰绳,好不耀
。
平民在街上被贵族撞死,若无够
的背景关系,只能算是平民自认倒霉。
“我的天,小金萝丝衣锦还乡了!”